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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着全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工作全面铺开,各县(市、区)在办理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出现申办程序较繁琐、申报人员“多处跑、多次跑”等问题,针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由于今年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范围按相关政策全面放开,造成各县区就业创业登记证书缺口较大,严重影响新办理人员登记办证和申报社保补贴进度,现决定暂停打证业务,申办人员只需填报《就业失业登记证情况表》(见附件)后,交当地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并录入系统,视为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待明年初再行补证并统一打印办证时间、享受政策等相关内容。(若区人社厅将就业创业证改为电子证后,则不需补证)
二、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简化办理程序,减少办事群众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就业困难认定(除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其认定程序仍按原办理流程执行)实行现场办结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可直接进行困难认定,无需公示。为方便群众,就业困难认定实行一门式办理,市本级就业困难认定事项下放至城区就业服务中心,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也可受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事项,具体负责做好各县(市、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事项指导工作。
四、各县(市、区)不能有推诿行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均可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则按社保缴费到账所在地进行申请,市本级所辖城区需指导所辖社区不能再收取其他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应收尽收。
五、切实做好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人员台账整理工作。计划自2021年起,全市共同使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线上申报系统,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情况表
(新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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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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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码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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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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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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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毕业院校及时间(大专以上学历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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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类别 |
认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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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 登记时间 |
失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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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前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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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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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过何种 就业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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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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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仅用于新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用,事后可在2021年1月以后凭本表补办《就业创业证》。 此件凭县(市、区)就业中心盖章后有效。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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