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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市政办〔2021〕15 号)

2021-05-18 18:30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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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201117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20111号,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01229日印发。为贯彻落实《意见》及《方案》精神,保障桂林市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在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桂林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工作、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组成,主要内容有:

总体要求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全市“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

主要工作方面。一是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二是合理利用耕地资源。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开展粮食种植适宜性评价,防止非食用农产品无序发展,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积极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三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下达年度粮食种植目标,切实完成粮食生产任务,落实粮食扶持政策,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探索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开展“桂惠贷”贷款贴息。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高标准粮田,提升粮食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动员和引导“退果还粮”。四是加强撂荒耕地整治。

保障措施方面。一是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督促落实。加大重点内容的考核指标权重,对落实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件:【政策文件】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21〕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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