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城乡建设局
2018-10-20 10:39:47 来源:mc 浏览次数:2615
机构名称:桂林市秀峰区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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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73-2852840 办公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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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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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领导工作职责 |
照片 |
曾立辉 |
局长 |
主持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主持局务会,主管党建、纪检监察、财务、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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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平 |
副局长、人防办主任 |
主持人防办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党务工作,分管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审核结算,施工质量监管,施工安全监管,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程事故调查处理,分管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负责城乡风貌改造,危房鉴定,建筑节能等工作。对接市住建委房改办,住房保障科,重大办,房屋安全监管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科;市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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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洋 |
副局长 |
协助局长分管城市管理,矛盾纠纷调处,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小区业委会相关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渣土管理及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物业纠纷调处,指导街道和社区协调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对接市城管委,市房产局(住建委房产管理科,物业服务监管科),市住建委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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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征 |
主任科员 |
协助局长分管经济工作、农房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培育和服务工作,分管村庄规划,农村建房初审。负责土地、规划等工作。对接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村镇建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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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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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产业、勘察设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区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辖区建设项目建筑节能减排工作。 (4)负责辖区重点项目和区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农房审批事项的前期调查工作。 (6)宣传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调处理农房、土地纠纷事件。 (7)协助相关部门完成辖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及加强对辖区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服务。 (8)负责指导辖区内小区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备案工作、小区物业落实检查的初步验收及辖区物业企业资质初审工作。 (9)对口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的业务工作,协调市相关部门做好辖区规划工作。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取消、下放、整合、承接、增加和加强职责 (1)取消协助上级部门加强对白蚁的防治管理职能。 二、桂林市秀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城区人民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及其它各项保障方案。负责《人民防空法》等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制定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训练工作,配合市人防办在辖区内开展防空演习。 (3)负责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组织战时人口疏散、掩蔽,与疏散接收地共同做好安置工作;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防空专业队伍和人民群众进行抢险、抢修,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4)负责战时人口疏散基地的建设,与人口疏散地域保持紧密联系,互相协作和支持,繁荣城乡经济。 (5)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6)掌握各个人防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其内外状况,建立辖区内人防工程档案资料。 (7)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