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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074号(城建类25号) 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5-07-31 17:45     来源: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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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分类:A                                                   秀政函〔202556

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由贵单位主办的《关于清理水毁设施,推进漓江支流市区段环境治理的建议》,经研究办理,会办意见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我区的批示内容进行研究办理,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目标、措施和时限。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办理工作。

二、具体办理情况

(一)关于设备实施有待进一步清理维修的办理情况

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对象鼻山到伏波山道路标识牌河道管理宣传牌进行拆除更换,共更换道路标识牌河道管理宣传牌11,拆除河道已毁坏标识牌1块,拆除清理破旧宣传牌3块。

(二)关于被损坏的景观未能及时修复的办理情况

解放桥至伏波山段江岸恶性入侵植物白花鬼针草已联系相关管护责任单位负责除草和清理,根据《研究漓江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市政办备忘〔202111号)文件精神,漓江城区段沿江步道以下陆域及水域(含无人居住的洲岛)由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清理保洁;沿岸11块壁画已由相关管护责任单位清洗干净;解放桥西头小广场上的4处石书(字迹模糊不清)已由相关管护责任单位完成修复。

(三)河道、路面有待进一步修补的办理情况

经现场核实,伏波山至解放桥段河岸步道及踏步破损共58处,由秀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工人对破损处进行修复,目前已全部完成施工。

三、存在的困难

解放桥周围的地面亮化设施坏,夜间无法亮灯这一问题久拖未决,根据《研究漓江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市政办备忘〔202111号)文件精神,经咨询市城管委,沿岸景观亮化工程尚未办理正式移交,我区已发函给现任管护单位桂林漓江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请其尽快修复。该公司也复函我区(详见附件2),目前景观亮化设施还未修复,需市级部门协调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

(二)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办理工作流程,加强对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政协委员、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 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办理工作进展和成效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附件:1.现场整改图片

     2.秀峰区漓江江边步道及踏步破损修复施工图片

     3.桂林漓江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复解放桥周边及象鼻山至伏波山沿江景观亮化设施的复函》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20257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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