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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区制定出台《秀峰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要成就和历史经验,不仅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指明了方向,也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擘画了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宏伟蓝图,《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启动第三轮地方综合志书编修”,我区地方志工作迎来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面对新时代赋予地方志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我区地方志工作要紧紧抓住建设文化强国这一重要机遇,筑牢“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初心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主业,着眼致用,统筹推进秀峰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
《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桂林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第三轮区志编修全面启动。综合年鉴编纂、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持续开展,不断加大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力度,地方志事业保障机制全面构建,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强,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资政、存史、育人作用。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第三轮秀峰区志编修。认真抓好第二轮修志总结评估,科学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适时启动第三轮志书编修工作。依靠上级地方志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强地方志业务的学习与交流,提高编修水平,推动第三轮秀峰区志编修工作开展。
(二)持续开展综合年鉴编纂。继续推进区综合年鉴编纂常态化,持续巩固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成果。以精品年鉴品牌为目标,探索年鉴编纂出版新模式,推进综合年鉴编纂质量全面提升。
(三)持续开展地情资料收集和整理。探索一体化创新模式,推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志书编修、年鉴编纂的有机结合,夯实第三轮地方志书编纂资料基础。
(四)提高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拓展地方志资政渠道,努力提高方志文化受众面,推动全社会读志用志,培育地方历史情愫。
(五)加强地方志平台品牌建设。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地方志文化“六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实现地方志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鼓励倡导全社会读志用志,提升地方志的社会影响力。
(六)开展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动,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实施地方志人才培养和培训计划,加强地方志人才梯队建设。构建培养和激励机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够引领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人才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任务。
(二)法治保障。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强化依法治志意识,切实推动《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贯彻落实,要将依法治志纳入依法行政、政府督办范畴,依法建立地方志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三)制度保障。健全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主编(总纂)责任制和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制度。
(四)经费保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承编单位要将修志编鉴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本规划由桂林市秀峰区宣传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773-2818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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