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4日 |
| 标 题: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峰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的通知(秀政办〔2023〕5号) | |
| 发文字号:秀政办〔2023〕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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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秀峰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秀峰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为推动秀峰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及其成果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桂林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秀峰区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当前发展形势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桂林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牢固树立依法修志意识,围绕志鉴编修“两全目标”任务的攻坚和巩固这个中心工作,创新思路、锐意进取,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提前实现志鉴编修“两全目标”工作任务。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桂林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宏伟目标,《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启动第三轮地方综合志书编修”,地方志事业迎来更加有利的发展机遇。
我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相对于市、县地方志部门,我区无固定地方志工作机构,专业修志、编鉴人员缺乏,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单位对地方志工作重视不够,地方志工作“一纳入、八到位”落实不够到位,依法治志意识有待增强;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充分,修志用志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重要决策部署和新时代赋予地方志的使命要求,以志鉴编修为重点,坚持依法修志、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修用结合的原则,以服务中心、服务社会为方向,全面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桂林篇章贡献地方志力量。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第三轮区志编修全面启动。综合年鉴编纂、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持续开展,不断加大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力度,地方志事业保障机制全面构建,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强,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资政、存史、育人作用。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第三轮秀峰区志编修。从组织推进、框架设计、资源调配、质量把控及系统管理等方面,认真抓好第二轮修志总结评估,科学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适时启动第三轮志书编修工作。依靠上级地方志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强地方志业务的学习与交流,提高编修水平,推动第三轮秀峰区志编修工作开展。
(二)持续开展综合年鉴编纂。继续推进区综合年鉴编纂常态化,持续巩固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成果。以精品年鉴品牌为目标,探索年鉴编纂出版新模式,推进综合年鉴编纂质量全面提升。
(三)持续开展地情资料收集和整理。探索一体化创新模式,推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志书编修、年鉴编纂的有机结合,夯实第三轮地方志书编纂资料基础。
(四)提高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拓展地方志资政渠道,努力提高方志文化受众面,推动全社会读志用志,培育地方历史情愫。
(五)加强地方志平台品牌建设。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地方志文化成果转化和推广传播,实现地方志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和工作内涵,推动地方志文化“六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扩大地方志交流与合作,广泛进行地情宣传和历史文化传播,鼓励倡导全社会读志用志,提升地方志的社会影响力。
(六)开展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动,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实施地方志人才培养和培训计划,加强地方志人才梯队建设。以地方志理论研究、工作研究与创新实践,带动地方志工作队伍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有效提升。构建培养和激励机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够引领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人才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任务,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法治保障。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强化依法治志意识,切实推动《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贯彻落实,要将依法治志纳入依法行政、政府督办范畴,依法建立地方志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要依法加强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在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依法负责对承担编纂任务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三)制度保障。健全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主编(总纂)责任制和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制度,妥善处理好编纂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从严把关,确保质量。
(四)经费保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承编单位要将修志编鉴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秀峰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对本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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