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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秀峰区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秀卫字〔2021〕3号

2021-06-28 16:20     来源:秀峰区卫健局     作者: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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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属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秀峰区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方案》(秀纪字〔2021〕9号)要求,结合区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秀峰区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

2021622

(此件主动公开)


秀峰区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

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桂林市秀峰区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方案》(秀纪字〔202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辖区医疗领域开展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开展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莫文华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姜  军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雷鸿誉 区卫计监督所所长

陈远航 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

蒋  芹 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

谢  滨 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

黄彬彬 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戴志刚 丽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志成 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秦小虎 长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姜军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韦爱英负责收集每月自查表并上报纪委,办公室成员陆玉琴负责方案、总结上报。

二、整治重点

(一)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问题。

(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

(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四)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专项部署。区卫生健康局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区属医疗卫生机构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推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单位院务会专题传达学习,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印发整治公告。区卫生健康局印发《关于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形成高压震慑,强化政策感召,营造严的氛围,为群众提供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径。主动交代(四)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在区属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线索,不定期组织排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对经查实存在相关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区属医疗机构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要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

(五)拓宽线索渠道。区卫生健康局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上级交办、部门协作、下级报送、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帐,严格实行销号管理。

(六)开展以案促改。区卫生健康局和区属医疗机构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

(七)加强系统治理。各区属医疗机构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要建立负面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区卫生健康局和区属医疗机构要聚焦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项目许可、接受捐赠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行为。

(八)强化医德医风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要大力开展爱岗敬业和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教育,制定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培训,强化临床医务人员医保管理意识和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6-10月)。

区属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8-11月中旬)。区卫生健康局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等情况,适时组建监督检查组对区属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011月中旬-12月初)。各区属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效果不佳或者发生反弹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

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看病就医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对事业的最大伤害,医疗机构不是藏污纳垢的法外之地,严惩害群之马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保持卫生健康事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区属医疗机构要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立即安排部署落实,要全面排查、精准核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任务台账。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二)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各区属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牵头负责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单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

(三)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找准关键点和切入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日常监督。要针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四)做好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总结。各区属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台账资料,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评估,从2021年6月起,各区属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工作动态、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11月26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陆玉琴,0773-2856933

电子邮箱:glsxfqwsjkj@guilin.gov.cn

附件:秀峰区卫健系统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

秀峰区卫健系统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情况统计表

2021X月)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时间

自查自纠

向纪检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数

第一种形态运用(人)

纪检监察建议(份)

以案促改情况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

检查项目数

检查资金数

(万元)

发现问题(个)

完成

整改

问题(个)

提醒、警示谈话、批评教育

诫勉谈话

通报

批评

其他

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

执行完成

回复数

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次)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次)

建立

完善

制度

(个)

1

2021

6
















2

6-X

累计
















填报说明:1.自查自纠”包括本单位自己发现的问题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

2.第一种形态运用”指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干部队伍中常态化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式批评教育帮助活动;第一种形态包括: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责成退出违纪所得、限期整改、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召开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责令公开道歉(检讨)、通报(通报批评)、诫勉(诫勉谈话)、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

3.通报批评”只统计本级印发的通报,不包括上级转发的通报文件。

4.警示教育活动”统计利用有关反面教材对干部开展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相关活动,包括警示教育大会、案例通报学习、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旁听审判活动等。

5.本表由各区属医疗机构填写,逐月累计,并于每月10日前(首次报送为20216月)报送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秀峰区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秀卫字〔2021〕3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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