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秀峰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04日 |
| 标 题: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桂林市金桂丰食品公司“7.3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的通知(秀政〔2022〕6号) | |
| 发文字号:秀政〔2022〕6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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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山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
2022年7月31日18时45分左右,在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桥头村委于家村桂林市金桂丰食品公司内,一名工人在操作搅面机时,疑因个人操作不当卷入其中,经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急救人员现场急救后确认当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成立“7.3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负责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现将调查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何 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赵懋林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彦楼 区应急局局长
成 员:唐 琼 区总工会副主席
樊众兵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唐立智 区应急局副局长
李淑芳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伍兴斌 甲山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杨文奇 市公安局秀峰分局甲山派出所副所长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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