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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2月3日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关于“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要求,根据上级的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成立桂林市秀峰区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洋 副区长
副 组 长:莫文华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应急管理局、秀峰街道办事处、丽君街道办事处、甲山街道办事处、公安秀峰分局
工作职责:1.受理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申请,并及时公开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2.联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在2日内完成对企业提交相关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通知书,并报秀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3.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不满足复工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
附件:
审批工作流程.docx
桂林市秀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附件
审批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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